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論愛情 Let's talk about Love

  喜歡,到底是什麼感覺?


  猶記得從幼稚園開始,就有身邊的女孩好朋友們,會偷偷告訴我她們喜歡那個「誰誰誰」的秘密。
  那時的我,無法理解,也無法體會。只能當作一個「事件」去了解、去解釋。

  升上國小的那個夏天,常跟我在公園一起玩、大我一年級的大哥哥,站在騎在腳踏車上的我身邊,伴隨著蟬聲,默默的、輕輕的說了一句「我愛你」。
  我感到心裡一股莫名的優越感,混雜著淡淡的愉悅竄上,分不清楚哪個感覺比較強烈。但也許是因為害羞,也許是優越感作祟,也許是我對「愛」這個字過敏,總之,我皺了眉頭,咕噥了一句「好噁心」後,就抿著嘴巴跑得遠遠的,開學後在學校裡遇到他,也會躲著他。
  不久之後,他就搬家轉走了。
  我到現在偶爾還會有點愧疚的想起他的臉。畢竟,他是我目前為止的人生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向我當面告白的人。

  小學三年級,我第一次很明確的告訴我媽「我喜歡坐在我後面的男生」。
  「你為什麼喜歡他?」
  「因為他英文很好。」(小學三年級英文課免修,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
  「你是『欣賞』他吧?」
  「不是!」我這麼賭定的告訴我媽。
  現在的我回想起來,對於當時自己會對自己的感情如此肯定,還真是蠻訝異的。
  不過遺憾的是,過了幾年長大以後,我才明白,我不過是在迷戀一個能力比我強的人罷了,卻把「崇拜」錯當「喜歡」,徹底混淆了。

  小四小五,看著身邊的女生都有了「喜歡一個人的秘密」。擁有「秘密」的魅力是如此強大,使我也有樣學樣的在永遠只寫了前幾頁就停止的日記上,寫了幾個會讓我偶爾想到的臉孔的名字。
  或是甚至開始想像那些臉孔擁有哪些我喜歡的特質,捏造出「不存在」的「祕密情人」。
  但,依舊,沒有喜歡。

  到了小六快畢業的某天放學後,忘了是誰,在慌亂的隊伍人潮中,在我耳邊低低呢喃了一句「欸!那個誰誰誰喜歡你!」。
  我有點驚訝、有點意外,但除此之外,對於那個喜歡我的「誰誰誰」也沒有因此產生特別的感覺。我甚至有點生氣,這種事情為什麼是從「第三者」的口中得知,搞得好像我是全世界最後才知道這件事情的人。
  這顯得我好像很愚蠢,也顯得「那個誰」很懦弱。
  我轉過頭,對著自以為熱心助人、實為愛管閒事又八卦的人說:「除非他親口告訴我,否則我只會當這是一則謠言。」
  隔天,我一如往常對待身邊周遭的所有人事物,包括那個「他」。
  昨天的事,就像一則別人的謠言,風一吹,時間一久
,大家也就忘了。
  後來,發生了一些插曲,不過,那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現在的我們,變成了比「謠言」發生之前,更好、更熟的朋友。

  升上國中不久之後,我知道有個男生會在上課偷偷看我、照相時趁機搭我的肩,甚至在全班一起伸出手高喊加油的時候,算準時間把手放在我的手上面,結束時還默默的出現在我身邊說:「你的手好冰。」
  不知道別人會怎麼看待這段故事。
  但對我來說,我當下只覺得這種被人在意的方式,好粗糙,好幼稚,好噁心。

  不知道是好巧,還是好不巧,我竟然跟他上了同個高中。
  我家和他家只差一站捷運站。一開始是在捷運上巧遇,搭了同一班捷運上學。漸漸地,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開始跑到我家附近的捷運站搭車。那陣子幾乎每週都要有幾次一起上學。
  接著,他開始和我借東西,從鏡子、課本借到考卷,每次都拖到星期五放學才肯還我,然後又藉機跟著我搭捷運回去家裡附近的補習班。
  
  我知道他喜歡我。
  老實說,雖然他長的不好看,但他有股莫名的自信,蠻幽默的,說話很好笑,常常戳中我的笑點。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我明知道他喜歡我,卻還是不會刻意避開或拒絕。
  因為我不希望因此而失去一個「我還蠻喜歡的朋友」。至少在他開口說破以前。

  但我知道我們絕對不可能在一起。
  別問我為什麼我覺既然覺得他幽默風趣、說話好笑,卻認為我不會喜歡上他。
  事實上,我甚至一度懷疑我也許曾經有「喜歡過」他。
  我承認,有時,我的眼睛會有意無意的在人滿為患的學生餐廳尋找他的身影,會有點期待他傳給我的簡訊、打給我的電話,斟酌著要用什麼字句、什麼語調怎麼回覆才對,不時回想起一些他貼心的小舉動,像是護著我過馬路、在我買東西手忙腳亂的時候幫我提袋子。
  如果這些事情代表的是喜歡,那麼,是的,我必須說,我「曾經喜歡過他」。
  但是,我也必須說,我們還是不可能在一起。
  
  「為什麼?」我這麼問自己。
  「因為他不夠高、也不夠好看。」
  
  至此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對「男朋友」是有具體的實際標準的。
  也許,像愛情這種沒有邏輯也無法約束的心理感覺不能控制,我無法控制自己能喜歡誰、不喜歡誰,但至少,我能控制我的男朋友長什麼樣子、多高、有沒有自己的品味,還有我跟他在一起的具體理由。
  意思就是,就算他喜歡我、我喜歡他,但未達標準……抱歉,我們依舊還是不能在一起。
  心裡的感情是一回事,但「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太確定這算不算是一種近幾病態的理性,還是只是單純的外貌協會。
  但我能確定的是,「喜歡」這種感情,似乎不足以讓我放棄,放棄「自己對於未來另一半的幻想」的堅持及講究。
  我不願意讓人認為我是外貌協會,更不願意讓人知道我會沒有邏輯、沒有理由的喜歡上這樣一個「不合理的選擇」。
  好像這樣就顯得,我因為喜歡,而失去了對某種自我的堅持。
  「我的」男朋友,所以也是某種「自我」吧,我想。
  與其要我這樣坦承自己因為喜歡而失去了「理智」,那我選擇不去面對、不去承認。

  於是,我便選擇性的忽略、消滅所有我在意他的事實,試圖欺騙自己,騙自己從來沒有在意、更沒有喜歡過他。
  騙著騙著,時間一久,自己便「忘記了」這些細瑣但真確的事實,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過他了。
  騙過自己,也就沒有人騙不了。

  所以喜歡是什麼感覺? 我真的「不知道」。


  至於關於那個男生的後來呢?
  後來,我們為了要不要把作業借給他抄而吵了一架,徹徹底底鬧翻,再也沒說過一句話。
  唉,可惜啊可惜。
  就算他始終沒開口說破,我們的友誼還是因此結束了。



  然後,終於,我遇到了,在我目前為止的人生,唯一一個讓我打從心裡承認「我喜歡他」的人。
  我們之間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故事,我甚至並不是那麼的了解他。
  但之所以能這麼賭定,是因為我現在光是想到自己沒有和他在一起、未來或許更不可能的事實,就足以讓我揪著心、沮喪個三天三夜了。
  這是我以前從未體會過的感受。
  而且只要一回想起自己或許曾經拒絕過他的那段記憶,又會遺憾自責到沒有勇氣寫下這段故事,因為我沒有足夠勇氣去面對那沉重痛苦的過錯。可能是因為我,讓我們的命運和緣分從此凍結、停留在那個時間點,擦身而過,不再相交,。

  我和他是同一個高中社團的社員。
  一開始我跟他一點都不熟,甚至還覺得他很寡言,脾氣有點古怪。
  不過漸漸的,我發現他特有的魅力,熟悉他有點冷僻的笑點。
  好吧,老實說,我真的也想不出什麼具體理由解釋我喜歡他,真的就只是一種當頭棒喝又理直氣壯的感覺。

  我們開始會在社課的時間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我們的興趣根本沒什麼交集,但我會故意找他有興趣的話題,他也會拿我喜歡但他不喜歡的東西來調侃我。
  更熟了之後,他會鬧著我玩。搶走我的東西不還給我、拍了我的肩膀又假裝沒事,都是一些老掉牙又幼稚的情節。但對現在的我來說,都是珍貴的回憶。
  也許是因為我們是個小社團,整個社裡面只有我和我的好姊妹兩個女生,我總能在其中感受到我對他是特別的。
  他有事聯繫會找我,不是我的姐妹、也不是其他男生,他說話的時候會直勾勾的看著我的眼睛,而不是其他人。
  這些事在畢業後的兩年來也從來沒變過。
  但也許都是我多想吧,因為這幾年來,我們的關係也從來都沒變過。

  扯太遠了。
  總之有一年暑假,他用即時通密我,約我一起去中山堂和其他友社的人一起參加社團活動,兩個人。
  「可是我都沒認識的」我說。
  「去就認識了啊」
  「那還有誰要去,只有我們兩個喔」
  「就當我們去約會啊」
  我不記得他確切打什麼了。
  但我當下很開心,非常開心,我都還能依稀記得當時自己的心跳有多快,呼吸有多急促。
  可是我那時沒辦法和他在一起,因為我被下了禁愛令。

  「哈哈哈 這真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我這麼回了,心想這是最迂迴又有退路的拒絕。但現在只要一回想起來我便痛心棘手,呼吸變得困難。


  我真想殺了當時的自己。


  故事結束了。
  如今我們變成了大概一年只會見到一次面的朋友。
  我們還是會偶爾聊天,但我意識到,我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那種感覺了。
  至少我在他身上找不到以前他在乎我的那種感覺。

  有趣的是,在那個當下,我其實反倒沒有這麼深刻的體會。
  反而是最近的幾年,回想起來感到特別的空虛,特別的遺憾自責,甚至有時還會夢到我們擁有兩人一起的未來。
  但諷刺的是夢境和現實是相反的兩面,醒來之後,只感受到更深刻的空虛罷了。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究竟是舊情未了,還是只是不甘心而已。
  但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能夠取代他在我心中特殊地位的人。

  
  進了大學,遇到了很多人,有跟我示好但不符標準的、有有感覺但不符標準的、有符合標準但沒什麼感覺的、有符合標準且有感覺但就是沒下文的,總之有各式各樣、形形色色的人,但也不知怎麼著,就是沒在愛情這項科目得半個學分。
  也許是我太理性,也許是我太不積極,也許是感情太難得,要天時地利還要看人和,也許我就是個注定要在校園愛情得零分的可憐學生。

  
  唉,愛情怎麼這麼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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