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有點煩了吧。
想想覺得自己會因為這麼俗氣的事情糾結這麼久,
不就證明了自己還是個凡間的俗人嗎。
總還是會因為一些紛紛擾擾搞得自己心煩意亂,
一點都不優雅、一點都不沉穩,
但,至少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軀體。
一個會哭、會笑、會痛的生命。
但也許是因為他是特別的存在吧我想。
期望越大,失落越大。
雖說其實什麼都沒發生,也什麼事情都還未論定,
但倘若我夠聰明,結局也應該是我想的如此了;
倘若我僥倖的不夠聰明,那也許還有轉圜的餘地。
哈哈,多麼諷刺。
我竟然有希望自己可以變笨得一點的一天。
我不會放手一搏、更不會飛蛾撲火,
因為不顧一切的後果通常太沉痛了,我承受不起。
謝謝你,至少我感受過了;
但也因為你,我的人生被擾亂了。
對不起緣份,我們似乎不太可行。
再見了,我仍舊孤單的2014。
Fucking Happy New Year.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人不愛美 天誅地滅 Beauty is not only skin deep.
有時候我不禁在想,
美,就某種意義而言應該算是一種基本人權。
畢竟它的外部性是如此之大,存在於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觸手可及之處。
擁有美感的事物讓我們心曠神怡、精神振奮,無疑是一外部效益。
缺乏美感的事物讓我們抑鬱沈悶、精神萎靡,無疑為一外部成本。
美是一種沒有形體的意象,它無法被以實體證明,但能藉由我們的心靈和所有感官存在於這個世上。
很少人能拒絕美的虜獲,或者我該說,世上應該是沒有人討厭「美」。
可這似乎也造就了「美」無法高攀的價格、永遠無法成為人人皆能享有的基本權利的悲哀命運。
從外部性和供給面的角度來看,它外部效益如此之高,以至於沒人想要在沒有確切報酬下供給它,誰想當平白無故做白工的白痴呢?
從需求面來看,也許就是因為人們對美的追求太過強烈,在供給不足下,大家激烈爭搶的龐大需求不斷推擠價格上揚,到最後只剩下寥寥無幾的幾個財富雄厚的人最後能幸運地擁有獨享美的權利。
也許像這樣外部效益高的事物應該由政府提供,但遺憾的是目前台灣政府提供的東西似乎和「美」還有很大的差距。
有人說那是因為成本太高,但老實說很多東西(花博寶寶)政府也是花了不少預算,我的意思是,我相信同樣的金額一定可以找到更有美感的替代方案。
又或許這個社會的人們應該培養自我對美獨特的偏好,才不至於大家都去搶奪同一種物品,造成價格上揚。但願在不遠的未來,有更多客製化的服務,又或者能有越來越多較平價的設計師品牌,讓人們能享受獨特不昂貴又有美感的商品。不過如何在不大量生產下還能維持較低的價格,著實是一門學問。
至於當今的平價時尚品牌呢?
在這邊我不打算深入討論,因為平價時尚雖然提供了一種折衷的解決方案,但還是有些頗俱爭議的問題產生,例如—智慧財產權。
突然想到之前在圖書館有看到藝術概論與經濟學的相關書籍,為什麼那時候我翻一翻覺得無聊就放回去年了呢?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論愛情 Let's talk about Love
喜歡,到底是什麼感覺?
猶記得從幼稚園開始,就有身邊的女孩好朋友們,會偷偷告訴我她們喜歡那個「誰誰誰」的秘密。
那時的我,無法理解,也無法體會。只能當作一個「事件」去了解、去解釋。
升上國小的那個夏天,常跟我在公園一起玩、大我一年級的大哥哥,站在騎在腳踏車上的我身邊,伴隨著蟬聲,默默的、輕輕的說了一句「我愛你」。
我感到心裡一股莫名的優越感,混雜著淡淡的愉悅竄上,分不清楚哪個感覺比較強烈。但也許是因為害羞,也許是優越感作祟,也許是我對「愛」這個字過敏,總之,我皺了眉頭,咕噥了一句「好噁心」後,就抿著嘴巴跑得遠遠的,開學後在學校裡遇到他,也會躲著他。
不久之後,他就搬家轉走了。
我到現在偶爾還會有點愧疚的想起他的臉。畢竟,他是我目前為止的人生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向我當面告白的人。
小學三年級,我第一次很明確的告訴我媽「我喜歡坐在我後面的男生」。
「你為什麼喜歡他?」
「因為他英文很好。」(小學三年級英文課免修,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
「你是『欣賞』他吧?」
「不是!」我這麼賭定的告訴我媽。
現在的我回想起來,對於當時自己會對自己的感情如此肯定,還真是蠻訝異的。
不過遺憾的是,過了幾年長大以後,我才明白,我不過是在迷戀一個能力比我強的人罷了,卻把「崇拜」錯當「喜歡」,徹底混淆了。
小四小五,看著身邊的女生都有了「喜歡一個人的秘密」。擁有「秘密」的魅力是如此強大,使我也有樣學樣的在永遠只寫了前幾頁就停止的日記上,寫了幾個會讓我偶爾想到的臉孔的名字。
或是甚至開始想像那些臉孔擁有哪些我喜歡的特質,捏造出「不存在」的「祕密情人」。
但,依舊,沒有喜歡。
到了小六快畢業的某天放學後,忘了是誰,在慌亂的隊伍人潮中,在我耳邊低低呢喃了一句「欸!那個誰誰誰喜歡你!」。
我有點驚訝、有點意外,但除此之外,對於那個喜歡我的「誰誰誰」也沒有因此產生特別的感覺。我甚至有點生氣,這種事情為什麼是從「第三者」的口中得知,搞得好像我是全世界最後才知道這件事情的人。
這顯得我好像很愚蠢,也顯得「那個誰」很懦弱。
我轉過頭,對著自以為熱心助人、實為愛管閒事又八卦的人說:「除非他親口告訴我,否則我只會當這是一則謠言。」
隔天,我一如往常對待身邊周遭的所有人事物,包括那個「他」。
昨天的事,就像一則別人的謠言,風一吹,時間一久
,大家也就忘了。
後來,發生了一些插曲,不過,那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現在的我們,變成了比「謠言」發生之前,更好、更熟的朋友。
升上國中不久之後,我知道有個男生會在上課偷偷看我、照相時趁機搭我的肩,甚至在全班一起伸出手高喊加油的時候,算準時間把手放在我的手上面,結束時還默默的出現在我身邊說:「你的手好冰。」
不知道別人會怎麼看待這段故事。
但對我來說,我當下只覺得這種被人在意的方式,好粗糙,好幼稚,好噁心。
不知道是好巧,還是好不巧,我竟然跟他上了同個高中。
我家和他家只差一站捷運站。一開始是在捷運上巧遇,搭了同一班捷運上學。漸漸地,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開始跑到我家附近的捷運站搭車。那陣子幾乎每週都要有幾次一起上學。
接著,他開始和我借東西,從鏡子、課本借到考卷,每次都拖到星期五放學才肯還我,然後又藉機跟著我搭捷運回去家裡附近的補習班。
我知道他喜歡我。
老實說,雖然他長的不好看,但他有股莫名的自信,蠻幽默的,說話很好笑,常常戳中我的笑點。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我明知道他喜歡我,卻還是不會刻意避開或拒絕。
因為我不希望因此而失去一個「我還蠻喜歡的朋友」。至少在他開口說破以前。
但我知道我們絕對不可能在一起。
別問我為什麼我覺既然覺得他幽默風趣、說話好笑,卻認為我不會喜歡上他。
事實上,我甚至一度懷疑我也許曾經有「喜歡過」他。
我承認,有時,我的眼睛會有意無意的在人滿為患的學生餐廳尋找他的身影,會有點期待他傳給我的簡訊、打給我的電話,斟酌著要用什麼字句、什麼語調怎麼回覆才對,不時回想起一些他貼心的小舉動,像是護著我過馬路、在我買東西手忙腳亂的時候幫我提袋子。
如果這些事情代表的是喜歡,那麼,是的,我必須說,我「曾經喜歡過他」。
但是,我也必須說,我們還是不可能在一起。
「為什麼?」我這麼問自己。
「因為他不夠高、也不夠好看。」
至此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對「男朋友」是有具體的實際標準的。
也許,像愛情這種沒有邏輯也無法約束的心理感覺不能控制,我無法控制自己能喜歡誰、不喜歡誰,但至少,我能控制我的男朋友長什麼樣子、多高、有沒有自己的品味,還有我跟他在一起的具體理由。
意思就是,就算他喜歡我、我喜歡他,但未達標準……抱歉,我們依舊還是不能在一起。
心裡的感情是一回事,但「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太確定這算不算是一種近幾病態的理性,還是只是單純的外貌協會。
但我能確定的是,「喜歡」這種感情,似乎不足以讓我放棄,放棄「自己對於未來另一半的幻想」的堅持及講究。
我不願意讓人認為我是外貌協會,更不願意讓人知道我會沒有邏輯、沒有理由的喜歡上這樣一個「不合理的選擇」。
好像這樣就顯得,我因為喜歡,而失去了對某種自我的堅持。
「我的」男朋友,所以也是某種「自我」吧,我想。
與其要我這樣坦承自己因為喜歡而失去了「理智」,那我選擇不去面對、不去承認。
於是,我便選擇性的忽略、消滅所有我在意他的事實,試圖欺騙自己,騙自己從來沒有在意、更沒有喜歡過他。
騙著騙著,時間一久,自己便「忘記了」這些細瑣但真確的事實,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過他了。
騙過自己,也就沒有人騙不了。
所以喜歡是什麼感覺? 我真的「不知道」。
至於關於那個男生的後來呢?
後來,我們為了要不要把作業借給他抄而吵了一架,徹徹底底鬧翻,再也沒說過一句話。
唉,可惜啊可惜。
就算他始終沒開口說破,我們的友誼還是因此結束了。
然後,終於,我遇到了,在我目前為止的人生,唯一一個讓我打從心裡承認「我喜歡他」的人。
我們之間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故事,我甚至並不是那麼的了解他。
但之所以能這麼賭定,是因為我現在光是想到自己沒有和他在一起、未來或許更不可能的事實,就足以讓我揪著心、沮喪個三天三夜了。
這是我以前從未體會過的感受。
而且只要一回想起自己或許曾經拒絕過他的那段記憶,又會遺憾自責到沒有勇氣寫下這段故事,因為我沒有足夠勇氣去面對那沉重痛苦的過錯。可能是因為我,讓我們的命運和緣分從此凍結、停留在那個時間點,擦身而過,不再相交,。
我和他是同一個高中社團的社員。
一開始我跟他一點都不熟,甚至還覺得他很寡言,脾氣有點古怪。
不過漸漸的,我發現他特有的魅力,熟悉他有點冷僻的笑點。
好吧,老實說,我真的也想不出什麼具體理由解釋我喜歡他,真的就只是一種當頭棒喝又理直氣壯的感覺。
我們開始會在社課的時間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我們的興趣根本沒什麼交集,但我會故意找他有興趣的話題,他也會拿我喜歡但他不喜歡的東西來調侃我。
更熟了之後,他會鬧著我玩。搶走我的東西不還給我、拍了我的肩膀又假裝沒事,都是一些老掉牙又幼稚的情節。但對現在的我來說,都是珍貴的回憶。
也許是因為我們是個小社團,整個社裡面只有我和我的好姊妹兩個女生,我總能在其中感受到我對他是特別的。
他有事聯繫會找我,不是我的姐妹、也不是其他男生,他說話的時候會直勾勾的看著我的眼睛,而不是其他人。
這些事在畢業後的兩年來也從來沒變過。
但也許都是我多想吧,因為這幾年來,我們的關係也從來都沒變過。
扯太遠了。
總之有一年暑假,他用即時通密我,約我一起去中山堂和其他友社的人一起參加社團活動,兩個人。
「可是我都沒認識的」我說。
「去就認識了啊」
「那還有誰要去,只有我們兩個喔」
「就當我們去約會啊」
我不記得他確切打什麼了。
但我當下很開心,非常開心,我都還能依稀記得當時自己的心跳有多快,呼吸有多急促。
可是我那時沒辦法和他在一起,因為我被下了禁愛令。
「哈哈哈 這真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我這麼回了,心想這是最迂迴又有退路的拒絕。但現在只要一回想起來我便痛心棘手,呼吸變得困難。
我真想殺了當時的自己。
故事結束了。
如今我們變成了大概一年只會見到一次面的朋友。
我們還是會偶爾聊天,但我意識到,我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那種感覺了。
至少我在他身上找不到以前他在乎我的那種感覺。
有趣的是,在那個當下,我其實反倒沒有這麼深刻的體會。
反而是最近的幾年,回想起來感到特別的空虛,特別的遺憾自責,甚至有時還會夢到我們擁有兩人一起的未來。
但諷刺的是夢境和現實是相反的兩面,醒來之後,只感受到更深刻的空虛罷了。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究竟是舊情未了,還是只是不甘心而已。
但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能夠取代他在我心中特殊地位的人。
進了大學,遇到了很多人,有跟我示好但不符標準的、有有感覺但不符標準的、有符合標準但沒什麼感覺的、有符合標準且有感覺但就是沒下文的,總之有各式各樣、形形色色的人,但也不知怎麼著,就是沒在愛情這項科目得半個學分。
也許是我太理性,也許是我太不積極,也許是感情太難得,要天時地利還要看人和,也許我就是個注定要在校園愛情得零分的可憐學生。
唉,愛情怎麼這麼難啊。
猶記得從幼稚園開始,就有身邊的女孩好朋友們,會偷偷告訴我她們喜歡那個「誰誰誰」的秘密。
那時的我,無法理解,也無法體會。只能當作一個「事件」去了解、去解釋。
升上國小的那個夏天,常跟我在公園一起玩、大我一年級的大哥哥,站在騎在腳踏車上的我身邊,伴隨著蟬聲,默默的、輕輕的說了一句「我愛你」。
我感到心裡一股莫名的優越感,混雜著淡淡的愉悅竄上,分不清楚哪個感覺比較強烈。但也許是因為害羞,也許是優越感作祟,也許是我對「愛」這個字過敏,總之,我皺了眉頭,咕噥了一句「好噁心」後,就抿著嘴巴跑得遠遠的,開學後在學校裡遇到他,也會躲著他。
不久之後,他就搬家轉走了。
我到現在偶爾還會有點愧疚的想起他的臉。畢竟,他是我目前為止的人生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向我當面告白的人。
小學三年級,我第一次很明確的告訴我媽「我喜歡坐在我後面的男生」。
「你為什麼喜歡他?」
「因為他英文很好。」(小學三年級英文課免修,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
「你是『欣賞』他吧?」
「不是!」我這麼賭定的告訴我媽。
現在的我回想起來,對於當時自己會對自己的感情如此肯定,還真是蠻訝異的。
不過遺憾的是,過了幾年長大以後,我才明白,我不過是在迷戀一個能力比我強的人罷了,卻把「崇拜」錯當「喜歡」,徹底混淆了。
小四小五,看著身邊的女生都有了「喜歡一個人的秘密」。擁有「秘密」的魅力是如此強大,使我也有樣學樣的在永遠只寫了前幾頁就停止的日記上,寫了幾個會讓我偶爾想到的臉孔的名字。
或是甚至開始想像那些臉孔擁有哪些我喜歡的特質,捏造出「不存在」的「祕密情人」。
但,依舊,沒有喜歡。
到了小六快畢業的某天放學後,忘了是誰,在慌亂的隊伍人潮中,在我耳邊低低呢喃了一句「欸!那個誰誰誰喜歡你!」。
我有點驚訝、有點意外,但除此之外,對於那個喜歡我的「誰誰誰」也沒有因此產生特別的感覺。我甚至有點生氣,這種事情為什麼是從「第三者」的口中得知,搞得好像我是全世界最後才知道這件事情的人。
這顯得我好像很愚蠢,也顯得「那個誰」很懦弱。
我轉過頭,對著自以為熱心助人、實為愛管閒事又八卦的人說:「除非他親口告訴我,否則我只會當這是一則謠言。」
隔天,我一如往常對待身邊周遭的所有人事物,包括那個「他」。
昨天的事,就像一則別人的謠言,風一吹,時間一久
,大家也就忘了。
後來,發生了一些插曲,不過,那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現在的我們,變成了比「謠言」發生之前,更好、更熟的朋友。
升上國中不久之後,我知道有個男生會在上課偷偷看我、照相時趁機搭我的肩,甚至在全班一起伸出手高喊加油的時候,算準時間把手放在我的手上面,結束時還默默的出現在我身邊說:「你的手好冰。」
不知道別人會怎麼看待這段故事。
但對我來說,我當下只覺得這種被人在意的方式,好粗糙,好幼稚,好噁心。
不知道是好巧,還是好不巧,我竟然跟他上了同個高中。
我家和他家只差一站捷運站。一開始是在捷運上巧遇,搭了同一班捷運上學。漸漸地,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開始跑到我家附近的捷運站搭車。那陣子幾乎每週都要有幾次一起上學。
接著,他開始和我借東西,從鏡子、課本借到考卷,每次都拖到星期五放學才肯還我,然後又藉機跟著我搭捷運回去家裡附近的補習班。
我知道他喜歡我。
老實說,雖然他長的不好看,但他有股莫名的自信,蠻幽默的,說話很好笑,常常戳中我的笑點。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我明知道他喜歡我,卻還是不會刻意避開或拒絕。
因為我不希望因此而失去一個「我還蠻喜歡的朋友」。至少在他開口說破以前。
但我知道我們絕對不可能在一起。
別問我為什麼我覺既然覺得他幽默風趣、說話好笑,卻認為我不會喜歡上他。
事實上,我甚至一度懷疑我也許曾經有「喜歡過」他。
我承認,有時,我的眼睛會有意無意的在人滿為患的學生餐廳尋找他的身影,會有點期待他傳給我的簡訊、打給我的電話,斟酌著要用什麼字句、什麼語調怎麼回覆才對,不時回想起一些他貼心的小舉動,像是護著我過馬路、在我買東西手忙腳亂的時候幫我提袋子。
如果這些事情代表的是喜歡,那麼,是的,我必須說,我「曾經喜歡過他」。
但是,我也必須說,我們還是不可能在一起。
「為什麼?」我這麼問自己。
「因為他不夠高、也不夠好看。」
至此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對「男朋友」是有具體的實際標準的。
也許,像愛情這種沒有邏輯也無法約束的心理感覺不能控制,我無法控制自己能喜歡誰、不喜歡誰,但至少,我能控制我的男朋友長什麼樣子、多高、有沒有自己的品味,還有我跟他在一起的具體理由。
意思就是,就算他喜歡我、我喜歡他,但未達標準……抱歉,我們依舊還是不能在一起。
心裡的感情是一回事,但「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太確定這算不算是一種近幾病態的理性,還是只是單純的外貌協會。
但我能確定的是,「喜歡」這種感情,似乎不足以讓我放棄,放棄「自己對於未來另一半的幻想」的堅持及講究。
我不願意讓人認為我是外貌協會,更不願意讓人知道我會沒有邏輯、沒有理由的喜歡上這樣一個「不合理的選擇」。
好像這樣就顯得,我因為喜歡,而失去了對某種自我的堅持。
「我的」男朋友,所以也是某種「自我」吧,我想。
與其要我這樣坦承自己因為喜歡而失去了「理智」,那我選擇不去面對、不去承認。
於是,我便選擇性的忽略、消滅所有我在意他的事實,試圖欺騙自己,騙自己從來沒有在意、更沒有喜歡過他。
騙著騙著,時間一久,自己便「忘記了」這些細瑣但真確的事實,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過他了。
騙過自己,也就沒有人騙不了。
所以喜歡是什麼感覺? 我真的「不知道」。
至於關於那個男生的後來呢?
後來,我們為了要不要把作業借給他抄而吵了一架,徹徹底底鬧翻,再也沒說過一句話。
唉,可惜啊可惜。
就算他始終沒開口說破,我們的友誼還是因此結束了。
然後,終於,我遇到了,在我目前為止的人生,唯一一個讓我打從心裡承認「我喜歡他」的人。
我們之間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故事,我甚至並不是那麼的了解他。
但之所以能這麼賭定,是因為我現在光是想到自己沒有和他在一起、未來或許更不可能的事實,就足以讓我揪著心、沮喪個三天三夜了。
這是我以前從未體會過的感受。
而且只要一回想起自己或許曾經拒絕過他的那段記憶,又會遺憾自責到沒有勇氣寫下這段故事,因為我沒有足夠勇氣去面對那沉重痛苦的過錯。可能是因為我,讓我們的命運和緣分從此凍結、停留在那個時間點,擦身而過,不再相交,。
我和他是同一個高中社團的社員。
一開始我跟他一點都不熟,甚至還覺得他很寡言,脾氣有點古怪。
不過漸漸的,我發現他特有的魅力,熟悉他有點冷僻的笑點。
好吧,老實說,我真的也想不出什麼具體理由解釋我喜歡他,真的就只是一種當頭棒喝又理直氣壯的感覺。
我們開始會在社課的時間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我們的興趣根本沒什麼交集,但我會故意找他有興趣的話題,他也會拿我喜歡但他不喜歡的東西來調侃我。
更熟了之後,他會鬧著我玩。搶走我的東西不還給我、拍了我的肩膀又假裝沒事,都是一些老掉牙又幼稚的情節。但對現在的我來說,都是珍貴的回憶。
也許是因為我們是個小社團,整個社裡面只有我和我的好姊妹兩個女生,我總能在其中感受到我對他是特別的。
他有事聯繫會找我,不是我的姐妹、也不是其他男生,他說話的時候會直勾勾的看著我的眼睛,而不是其他人。
這些事在畢業後的兩年來也從來沒變過。
但也許都是我多想吧,因為這幾年來,我們的關係也從來都沒變過。
扯太遠了。
總之有一年暑假,他用即時通密我,約我一起去中山堂和其他友社的人一起參加社團活動,兩個人。
「可是我都沒認識的」我說。
「去就認識了啊」
「那還有誰要去,只有我們兩個喔」
「就當我們去約會啊」
我不記得他確切打什麼了。
但我當下很開心,非常開心,我都還能依稀記得當時自己的心跳有多快,呼吸有多急促。
可是我那時沒辦法和他在一起,因為我被下了禁愛令。
「哈哈哈 這真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我這麼回了,心想這是最迂迴又有退路的拒絕。但現在只要一回想起來我便痛心棘手,呼吸變得困難。
我真想殺了當時的自己。
故事結束了。
如今我們變成了大概一年只會見到一次面的朋友。
我們還是會偶爾聊天,但我意識到,我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那種感覺了。
至少我在他身上找不到以前他在乎我的那種感覺。
有趣的是,在那個當下,我其實反倒沒有這麼深刻的體會。
反而是最近的幾年,回想起來感到特別的空虛,特別的遺憾自責,甚至有時還會夢到我們擁有兩人一起的未來。
但諷刺的是夢境和現實是相反的兩面,醒來之後,只感受到更深刻的空虛罷了。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究竟是舊情未了,還是只是不甘心而已。
但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能夠取代他在我心中特殊地位的人。
進了大學,遇到了很多人,有跟我示好但不符標準的、有有感覺但不符標準的、有符合標準但沒什麼感覺的、有符合標準且有感覺但就是沒下文的,總之有各式各樣、形形色色的人,但也不知怎麼著,就是沒在愛情這項科目得半個學分。
也許是我太理性,也許是我太不積極,也許是感情太難得,要天時地利還要看人和,也許我就是個注定要在校園愛情得零分的可憐學生。
唉,愛情怎麼這麼難啊。
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夢 欲望 潛意識
當生活出現了一個很迫切需要填補的缺口
卻缺乏充足的材料填補 也沒有適當的時機動工
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和渴望
只能將那口子放置在那 盡量地不去注意它的存在
任憑它風吹日曬雨淋 日復一日
直到它愈發凹陷 變成了一個隨時可能塌陷、穿透的危險窟窿
每一次呼吸 幾乎都可以感受到空氣呼嘯地穿過缺口 那沁涼的刺痛
某一天的夜晚
當欲望的水滴集滿了潛意識的缸子 人體的自動修復機制正式啟動
那奮力衝破表面張力溢出缸子的第一滴水粒「嘩!」的一聲落下 綻放在雲霧繚繞的夢中
像煙火炸裂在漆黑夜空一般的璀璨奪目 絢爛繽紛
雖然因為周遭的煙霧 讓所有的感官都像隔了一層紗布般顯得遲鈍
但仍然確實是感受到了未曾能夠真實的美好
潛意識所塑造出的溫熱暫時覆蓋了現實殘酷的冰冷
虛擬的撫慰了一下那懸宕已久的缺口
只不過夢醒時分 「真實」就像是破解魔法的咒語
而那虛有似無填補好的保護膜 就像脆弱又不堪一擊的泡泡
一被如利刃般的咒語戳破 就應聲瓦解 消失得無影無蹤
獨留下空盪依舊的窟窿 任隨空氣在裡面彼此撞擊、迴盪 發出悠遠的空鳴
雖然夢裡的富足在夢醒後更凸顯了現實中的空虛
但那殘留的餘溫會暫時保存在記憶中 供人在需要的時候拿出來服用
就像嗎啡一樣 使人沉溺在幻想的甜蜜中 麻痺自己 以暫時忘卻煩惱
等到記憶漸漸褪色、失效
欲望的水滴又再次盛滿了潛意識的缸子
人體的自動修復機制又再次啟動
這次的夢 不知會是什麼樣子呢
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Reborn & Begin
這一切的一切都要從指考放榜……不,從志願分發結果出爐的那天開始說起好了。
我國中念的是在家附近的一般地域性國中,不是什麼著名的明星高中。上了國中之後,我仍然過著豪無危機意識的快樂耍廢生活,每天下課就去漫畫出租店,租漫畫、小說,回家後就坐在電腦前面,或是開始看小說漫畫直到晚上十點、十一點,才心滿意足的去洗澡,然後才開始坐在書桌前面念書。不過我還是有我的堅持,我至少一定還是會把事情做完才去睡覺。
國三開始要準備基測,我便稍微開始認真念書。一剛開始我也並沒有真的很投入,但後來跟朋友們發生了一些問題、產生芥蒂,甚至感覺到被排擠,也許是報仇心態作祟,我就真的開始「卯起來」念書衝刺(反正人家也不理我)。
後來,我便如願以償的考上心目中的第一志願:師大附中。
當時我風光得意的覺得,只要有努力,就一定會有回報。
進入附中以前,我夢想著一定要加入熱舞社、參加畢典製作,豐富我的高中生活,不讓我的青春有一絲空白。結果進入附中以後,我既沒加入熱舞社,也沒參加畢典製作,高中生活和青春熱血根本勾不上邊,甚至還無趣單調的近畿空白。
那你問我高中三年到底在做什麼?
讀書、耍廢。
我高中三年的生活只有:明天要考試所以要讀書、天啊我怎麼考這麼爛(或是心裡默默暗爽自己考得不錯)、上學好累我回家要好好上網、看電視來放鬆一下。
真的好膚淺、好空泛、好揮霍,現在想想不僅既羞赧又懊悔。
我當時的生活重心全放在成績上,注意,我說得是「成績」,不是「學習」。我整天只想要應付考試拿高分,以便未來可以考上好大學(但事後證明,校內成績好和考上哪一間大學一點關係都沒有)。當時我的自信全來自考試的成績,覺得非台大不可,更認為這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當然也不是無憑無據就盲目的擁有這種自信,我那時的模擬考成績都再再顯示出我的夢想並不遙遠,而且我高中畢業拿到的是議長獎,這至少也證明了我並不是沒有努力付出。
我當時的生活重心全放在成績上,注意,我說得是「成績」,不是「學習」。我整天只想要應付考試拿高分,以便未來可以考上好大學(但事後證明,校內成績好和考上哪一間大學一點關係都沒有)。當時我的自信全來自考試的成績,覺得非台大不可,更認為這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當然也不是無憑無據就盲目的擁有這種自信,我那時的模擬考成績都再再顯示出我的夢想並不遙遠,而且我高中畢業拿到的是議長獎,這至少也證明了我並不是沒有努力付出。
然後再拉回到志願結果出爐的那天,早上七點多,我被手機的簡訊提示聲吵醒,打開之後,裡面白底黑字寫著:台北大學經濟系。
好啦,其實那天我並沒有那麼訝異,反倒還因為自己上了國立且在台北的大學而暗自慶幸,因為早在指考放榜後幾天在計算落點分析的時候,我就已經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鬧了不少家庭革命,更掉了不少滴眼淚。
這畢竟是我第一次發現,人生並不會永遠照著自己的計畫走,還有事實的殘酷是,努力並不一定有回報。
對結果的失望遠不及對自己的無能而感到的失望。
上了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大學,心中的抑鬱可想而知,而身旁多的是不如意想要靠轉學考逆轉人生的人,但我也沒有因此痛定思痛,下定決心要補習拼轉學考,只是想著就認真的面對大學課業,到時候再憑實力去參加轉學考就好,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
這些事後想起來,根本只是逃避的藉口。
於是我開始了大學生活,參加啦啦隊、參加營隊、參加社團,忙活動忙到都沒什麼時間念書,每次都是期末考前才急忙衝刺達陣,想當然耳,我根本沒什麼「實力」參加轉學考,等到想到要報名時,早就已經報名截止了。
逃避。
大一迅速的過完,時間來到大二上,有天我無意間在布告欄上看到學校的英文主播比賽,因為我在大學是電台社團,而且一直以來都對傳播有興趣,因此就想要嘗試報名看看。說實話,要是以前的我絕對不會給自己添這種麻煩,但也許是因為上了大二就開始閒閒沒事做、失去了目標,所以才想找件事情來挑戰自己。
在準備期間,我還是抱著以往處事的態度,能拖則拖,撰稿、拍片、後製,什麼都是最後一刻才願意卯起來趕工。而我的影片很幸運有通過第一階段的審查,但麻煩的是第二階段要由評審面試,我知道這絕對會比第一階段困難許多,但我仍然沒有提早準備,比賽的前一天才撰稿(事後想起來真的很扯),還不斷的麻煩以前的高中同學、請她幫我潤稿。然後隔天練了一早上,也沒先測試過時間長短,下午就比賽了。
嚴格來說,才準備了一個早上,而且雪上加霜的抽到第二個上場比賽,我的稿根本沒背好。到了比賽現場,發現每個人都在默稿,要不就是一臉胸有成竹、準備充分的樣子,我便開始默默緊張起來,擔心自己臨時忘詞。
比賽開始,我一開口就知道完蛋了,我的腦袋一片空白,根本不用談什麼忘詞,我根本就記不起半個字!
於是,我便改成邊看稿邊播報,時不時還因為太緊張還念錯字或念太快,最後一篇新聞還沒時間念完就直接被迫結束。
好不容易播報結束,剩下評審的自由問答,我開口回答才發現自己的英文退化的多離譜,支支吾吾、言不及義。
比賽完,我真的非常難過,心情很沉重,難過的原因倒還不是因為自己有可能無法得獎,而是因為自己早就預料到如果不做足準備就有可能失敗、但卻仍然認為自己會僥倖的成功。
好不容易播報結束,剩下評審的自由問答,我開口回答才發現自己的英文退化的多離譜,支支吾吾、言不及義。
比賽完,我真的非常難過,心情很沉重,難過的原因倒還不是因為自己有可能無法得獎,而是因為自己早就預料到如果不做足準備就有可能失敗、但卻仍然認為自己會僥倖的成功。
到那一刻我才真正領悟,打從指考失敗到現在過了一年,我竟然絲毫沒得到教訓也完全沒長進,只是一股勁的讓自己忙於社交活動、被一堆跟自我成長無關的事情淹沒,逃避面對自己該負責的人生和問題。我還是那麼的愚蠢、懶惰,只喜歡做最小的努力卻期盼最大的報酬率,認為付出百分之四十的努力就可以獲得百分之八九十的成果,但事實有可能是付出了百分之百,卻連百分之四十都得不到。
那個下午我痛哭了一場,人生真正第一次打從心底覺得要是自己再這麼半吊子、偷懶又消極的生活下去,就什麼也做不好,不要說未來沒成就,就是有可能這一生都過得毫無意義可言。
我開始反思自己為什麼自己不能好好用盡全力去做事?
A:因為有些事情並不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例如:念書。
那為什麼像比賽這種自己想參加的事情也無法拼盡全力去做?
A:因為我花了太多時間在我其實根本沒那麼有興趣的事情上(例如:念書),然後又花了太多時間在沒意義又沒報酬的休閒上(例如:上網)。
如果因為我消極的生活態度,使我在工作上無法達到頂尖,那我還剩下什麼?
A:答案是…. 什麼都不剩。
我開始驚覺到事態的嚴重性,決定調整我長期以來的價值觀和目標。
我不再覺得課業、成績和學歷是如此絕對的重要,當然,它們對世俗定義的「成功」而言有絕對的重要性,我決定不再將「功」、「名」和「利」看得如此重要,我決定重視生命的本質,注重內在的涵養和靈魂的充實。
我不一定要很會念書,找到一份薪水很好的工作,過著「大家」所欽羨的生活。我要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堅持且長期的付出努力耕耘,這樣至少在我無法功成名就的時候,還能擁有一件能讓生存變得有意義、生命變得有價值的東西,那就是──興趣。
雖然我已經二十歲了,但從現在起,我要將我所有以往的價值觀全部歸零,就像一個剛出生的新生兒那般無知天真,但卻對世界充滿好奇。我要開始重新認識這個我已生活二十年的世界,探索自我、探索人生,我要敞開自己的心胸,勇敢接觸、體驗、了解這社會的所有面向,我要開始「認真活著」。
我,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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