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論WINNER及iKON的差異

故事得從上一次iKON剛出道時,我聽完他們的音源後,做出了他們特色不及WINNER的感想評論開始說起。
是這樣的,不久後,我看了iKONMAMA的表演,結果就完完全全的翻盤了。
因為,他們給了我WINNER從來沒給我的東西──舞台魅力,或是更精確一點來說是,震撼力。

至此之後我不斷地在思考,到底為什麼我最後還是喜歡上iKON而不是WINNER?
我原本單純以為只是實力上的差距,iKON的表現跟實力比WINNER好,所以我喜歡iKON而不是WINNER

但後來在看iKON的出道實境秀MIX&MATCH的時候(: 我沒完整看完Who is next)WINNERiKON的固定成員有合作表演,我發現WINNER三個主唱的實力超級堅強,empty的高音完美到沒話說,而且姜勝允跟南太鉉的聲線以整個韓國流行樂壇上來說,非常有特色,是一聽就能辨別的等級。

所以WINNER的歌唱實力。但到底為什麼他們總無法帥到我但iKON?明明都是同一間公司訓練出來的團體。
然後我發現要不是團體主打風格的問題,就是rapper的問題。

首先是團體主打的風格問題。說實話,要是以前的我根本不會想到這個,為什麼呢?因為以前的YG就只有一種風格叫做──YG style。基本上你只要喜歡一團,就會喜歡YG旗下所有的團。你喜歡Bigbang,就會理所當然愛屋及烏地也喜歡2NE1SevenGummy,甚至是怪裡怪氣的Psy。這是鐵律。
但自從楊賢碩開始從KPOP STAR找人後,YG旗下藝人風格更多元(ex.樂童、Lee Hi)。而WINNER讓我打破了這個鐵律,或是說YG正在打破這個鐵律。雖然經紀公司想要多樣化經營是好事,但如今YG的現況卻實在尷尬得很。

大家應該都知道,噢不,新的YG粉極有可能不知道。AnywayYG是以Hip-pop音樂起家的,早在BigbangSeven以前,2NE1的製作人TEDDY所屬的1YTM就是個正統的嘻哈團體,甚至Bigbang在出道早期也是走嘻哈味十足的gangster路線(這點我相信很多現在的粉絲一定不知道哈哈)
所以一直以來,YG所推出的藝人,雖然是流行歌手,都有濃厚的嘻哈底子和韻味。不管是歌曲製作、舞蹈編排、唱歌技巧、整體包裝,甚至到歌手的「靈魂」,都看得到YG淵遠的嘻哈文化。

然而,排除樂童和Lee Hi兩組個人風格太過強烈的藝人,WINNER這個由選秀歌手和練習生一起組何出道的團體,真的是我看過有史以來最沒有「嘻哈靈魂」的一個團體,而iKON在這方面完全是完勝(這也就是我愛iKON最主要的原因,這部分晚點再講)。我能理解楊賢碩可能是想把WINNER打造成專攻抒情路線的團體,但就像我剛剛講的,YG的嘻哈文化影響太深遠、風格太強烈了,如今的WINNER既沒有完全擺脫嘻哈的框架,但在嘻哈精神的演繹上面我幾乎要給到零分(只剩編曲)

YG也許想像SM那樣,進化成可以打造多種風格的公司,但一方面我覺得以YG的資源來說很難做到,二方面我也不願如此,畢竟這樣一來,YG就永遠失去”Family”的精神了。

接下來講rapper好了。前面我說過,WINNER的嘻哈精神非常衰弱,而我認為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WINNERrapper比起iKON來說真的不強。
首先是李昇勳,他的聲音比較高很有自己的特色,rap念得很流暢有flow也有節奏,表演也很有魅力,整體而言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但因為他是選秀出身,並非YG自己培養的練習生,所以我總覺得他的rap還是少了什麼。

有問題的是宋閔浩,他真的讓我非。常。困。惑。
我知道他超紅,很多支持者,參加Show Me The Money 4拿第二名,以前是block.b的練習生,還知道他以前的練習生生活有多苦逼跟多舛。
但也更是因為如此,我更困惑為什麼看了這麼多場他的舞台(不論是團體還是個人表演),我從頭到尾完全無法理解他到底在紅?什?麼?

他們說他是低音炮,是,我承認他聲音非常有特色,但我覺得他的rap根本沒有flow也沒節奏,糊成一遍,拍子還常常很奇怪。
他們說他詞寫的很好很有意境,嗯,也許是吧,但我只覺得他的現場表演完全沒有一個歌手該有的魅力,更沒有一個饒舌歌手該有的韻律。肢體僵硬就算了,手勢常常擺的不乾不脆,常常做一堆不屬於他的肢體動作,連在旁邊閒閒沒事做的時候都擺脫不了尷尬感,總的來說就是他在舞台上完全找不到歸屬感。

讓我更困惑的是,他是YG練習生出身!這不禁讓我開始對YG這個品牌感到存疑。
我講了這麼多,並不是我有多討厭宋閔浩,他私底下的個性其實我並不討厭,但他一上舞台我真的就是只想翻白眼。


講完我為什麼不喜歡WINNER,稍微講一下為什麼我喜歡iKON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覺得他們繼承了YG純正的嘻哈精神。之前也提過,自從老楊開始愛在選秀找人之後,不管是樂童還是Lee Hi,都是個人風格強烈的歌手,然後WINNER又被搞得四不像,iKON真的是近期YG旗下唯一能完整繼承Bigbang2NE1血脈的團體。在看了MIX&MATCH之後,我漸漸回想起,Bigbang剛出道的時候也是穿著一身嘻哈裝束,跳著嘻哈舞步,而iKON也是踩著相同道路出道的。但我在之前的感想文也說過,Bigbang能到今天的地位,真的是靠權志龍,雖然我在Bobby身上看到獨樹一格的個人魅力,在B.I.身上看到潛力無窮的編曲創造能力,但未來iKON能否走出自己的路,和Bigbang一樣毫無成長停滯期,完全是靠他們自己的造化,但我相信他們的潛力能創造無限的可能。

2015年6月30日 星期二

大三/ Junior Year.

大三結束了。
這一年我過得很不快樂,噢不,正確來說,
是我下學期過得很不快樂。

大三上的生活很單純,
除了上課,課後就忙忙Focus和模聯,沒事就讀托福,閒暇之餘就看課外書。
雖然那時也是常常崩潰到發瘋,
但和下學期比起來,已經算是簡單充實了。

然後下學期開始,先是風風光光去了韓國11天,
也算是為了要充電,
但這似乎只對後面一連串的挑戰起了一點作用。
學期結束後,我竟然被填塞到幾乎都快遺忘了自己在同一個學期曾經出國的事實。
旅行美好的回憶已經不知道被壓縮到哪裡去,久遠模糊到不堪記憶。

旅行結束後,接下來就緊接著一長串的補習地獄和找實習。
雖說寒假就已經開始補習,但假期跟課間補習的負荷度果然大不相同。
整個下學期有一半的時間都被補習填滿,每天的行程絲毫沒有任何變動的自由。
然後補習結束,迎面而來的就是期中考。
說來諷刺,
以往對我來說,期中期末大考絕對是一大精神壓力來源,
但不知怎麼著,也許是大三必修太廢、這學期學分太少、補習的生活真的太讓人吐血、或是沒有意義卻又不能擺脫的鳥事太多,
我竟然反常的覺得,能夠難得偶爾靜下來,只為了做好一件事的感覺,
真的是太、幸、福、了。
噁心吧?

然後期中考結束,又開始了補課人生。
同時,要兼顧的事情也越來越多。
阿波羅的實習計畫要上課,Focus的事情也還是要持續進行,等實習面試的通知
然後還要同時準備五月底一坨拉庫的主持。
我必須承認,我真的沒有每件事情的百分之百投入,
因為我真的就是做、不、到。
然後我又因此感到內疚、不安、焦躁,心情又更差了。

好不容易轟炸的五月底、六月初熬過了,
休息了一個禮拜,又是期末考了。

說實在,我實在不知道這個下學期到底確切做了什麼、得到了什麼。
似乎是做了很多事,但仔細審視,也都不是些太重要的事,我沒有全心全意、不顧一切的投入,更沒有把每件事做到應該做的水準。
這學期我沒看任何一本課外書,似乎是為了GMAT、為了找實習,
但我現在GMAT也完全還沒開始念,更別提沒找到實習了。

大二那時覺得,大三應該就是持續的往要出國這條路邁進,
但現在大三都結束了,我的GMAT進度還是零,
暑假開始了,我卻沒有實習。
徬徨是正常的吧?

我知道還是要繼續走下去,
但不如意的時候,看到別人滿面得意,
不由得心裡酸得不是滋味,要不就是開始自省自卑。
兩樣都會讓人變得可憎,
我不想要變得那樣,但我也不想太過壓抑自己的情緒。
刻意壓抑有害心理,放任不管令人生厭,
你說我大三怎麼會開心得起來?

更別提當你姐妹有了愛情,根本顧及不到你的孤立窘境了。
然後又不由得自怨自艾,為什麼自己終究是個魯蛇。
唉,煩哪,

還是去睡吧。

2015年4月11日 星期六

試/ Try Harder.

剛剛把 L'Oreal 的CV寄出去了。

然後才發現可以寫推薦信,
然後又發現Yahoo電子商務的實習截止了。
小遺憾。

但今天也可以算是個人生小小的里程碑了。

總覺得寫個中英CV簡直就像扒了我兩層皮,
然後我就置之死地而後生的重生了,
華麗麗地。


劉軒的 Lucky Break 裡面說,
很多時候我們都在瞎忙。

於是,
我開始反省思考自己從決定開始積極生活的那一刻起的所有努力,
算不算是一種瞎忙?

好險,
此時我愛恨喜惡分明的個性變成了優點。
因為我絕對不會勉強自己去做自己討厭或不喜歡的事情,
更別說是投入生命投入熱情的那種努力付出。
(當然,除了我爸媽叫我做的事情之外。)

所以我所做的事,
或多或少都是我有興趣的,
我有希望未來想從事的。
這種打從心底覺得有趣的事,
就算付出努力沒有絕對的回報,
也不算是絕對的損失吧?
我是這麼想的。


也許它真能帶我走向夢想,
就算不能,
也許它能對於我人生中的其他部分產生影響和關聯,
如果還是不能,
至少它也在我生命中刻畫下了一點痕跡。

活著的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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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甘心的、想天真的保持著只要我努力就能成功的想法,
但又膽小的不敢擔負若是放手一搏卻又狠狠失敗的羞辱和後果。
於是我就看似順從的選了一條聽說較安穩的道路,
同時又反抗的想證明自己內心的聲音才是對的,
總希望自己另外一部份付出的努力能被認可,
然後就能推翻那些自以為真理的老人言經驗談。
雖然不知道結果到底怎樣,
哪方才是真理,
至少我做了我能做的限度內的最大努力,
然後就算被狠狠賞了一巴掌,
被迫接受這世界就是大人說的那種現實,
我才能心滿意足的擦擦嘴邊的血,
心甘情願的變成大人去活在他們口中的那個世界。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Farewell

我想我是有點煩了吧。

想想覺得自己會因為這麼俗氣的事情糾結這麼久,
不就證明了自己還是個凡間的俗人嗎。

總還是會因為一些紛紛擾擾搞得自己心煩意亂,
一點都不優雅、一點都不沉穩,
但,至少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軀體。

一個會哭、會笑、會痛的生命。

但也許是因為他是特別的存在吧我想。
期望越大,失落越大。


雖說其實什麼都沒發生,也什麼事情都還未論定,
但倘若我夠聰明,結局也應該是我想的如此了;
倘若我僥倖的不夠聰明,那也許還有轉圜的餘地。

哈哈,多麼諷刺。
我竟然有希望自己可以變笨得一點的一天。


我不會放手一搏、更不會飛蛾撲火,
因為不顧一切的後果通常太沉痛了,我承受不起。


謝謝你,至少我感受過了;
但也因為你,我的人生被擾亂了。

對不起緣份,我們似乎不太可行。


再見了,我仍舊孤單的2014。

Fucking Happy New Year.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人不愛美 天誅地滅 Beauty is not only skin deep.

有時候我不禁在想,
美,就某種意義而言應該算是一種基本人權。
畢竟它的外部性是如此之大,存在於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觸手可及之處。
擁有美感的事物讓我們心曠神怡、精神振奮,無疑是一外部效益。
缺乏美感的事物讓我們抑鬱沈悶、精神萎靡,無疑為一外部成本。

美是一種沒有形體的意象,它無法被以實體證明,但能藉由我們的心靈和所有感官存在於這個世上。
很少人能拒絕美的虜獲,或者我該說,世上應該是沒有人討厭「美」。

可這似乎也造就了「美」無法高攀的價格、永遠無法成為人人皆能享有的基本權利的悲哀命運。
從外部性和供給面的角度來看,它外部效益如此之高,以至於沒人想要在沒有確切報酬下供給它,誰想當平白無故做白工的白痴呢?
從需求面來看,也許就是因為人們對美的追求太過強烈,在供給不足下,大家激烈爭搶的龐大需求不斷推擠價格上揚,到最後只剩下寥寥無幾的幾個財富雄厚的人最後能幸運地擁有獨享美的權利。

也許像這樣外部效益高的事物應該由政府提供,但遺憾的是目前台灣政府提供的東西似乎和「美」還有很大的差距。
有人說那是因為成本太高,但老實說很多東西(花博寶寶)政府也是花了不少預算,我的意思是,我相信同樣的金額一定可以找到更有美感的替代方案。 
又或許這個社會的人們應該培養自我對美獨特的偏好,才不至於大家都去搶奪同一種物品,造成價格上揚。但願在不遠的未來,有更多客製化的服務,又或者能有越來越多較平價的設計師品牌,讓人們能享受獨特不昂貴又有美感的商品。不過如何在不大量生產下還能維持較低的價格,著實是一門學問。

至於當今的平價時尚品牌呢?
在這邊我不打算深入討論,因為平價時尚雖然提供了一種折衷的解決方案,但還是有些頗俱爭議的問題產生,例如—智慧財產權。  


突然想到之前在圖書館有看到藝術概論與經濟學的相關書籍,為什麼那時候我翻一翻覺得無聊就放回去年了呢?

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論愛情 Let's talk about Love

  喜歡,到底是什麼感覺?


  猶記得從幼稚園開始,就有身邊的女孩好朋友們,會偷偷告訴我她們喜歡那個「誰誰誰」的秘密。
  那時的我,無法理解,也無法體會。只能當作一個「事件」去了解、去解釋。

  升上國小的那個夏天,常跟我在公園一起玩、大我一年級的大哥哥,站在騎在腳踏車上的我身邊,伴隨著蟬聲,默默的、輕輕的說了一句「我愛你」。
  我感到心裡一股莫名的優越感,混雜著淡淡的愉悅竄上,分不清楚哪個感覺比較強烈。但也許是因為害羞,也許是優越感作祟,也許是我對「愛」這個字過敏,總之,我皺了眉頭,咕噥了一句「好噁心」後,就抿著嘴巴跑得遠遠的,開學後在學校裡遇到他,也會躲著他。
  不久之後,他就搬家轉走了。
  我到現在偶爾還會有點愧疚的想起他的臉。畢竟,他是我目前為止的人生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向我當面告白的人。

  小學三年級,我第一次很明確的告訴我媽「我喜歡坐在我後面的男生」。
  「你為什麼喜歡他?」
  「因為他英文很好。」(小學三年級英文課免修,讀哈利波特原文小說)
  「你是『欣賞』他吧?」
  「不是!」我這麼賭定的告訴我媽。
  現在的我回想起來,對於當時自己會對自己的感情如此肯定,還真是蠻訝異的。
  不過遺憾的是,過了幾年長大以後,我才明白,我不過是在迷戀一個能力比我強的人罷了,卻把「崇拜」錯當「喜歡」,徹底混淆了。

  小四小五,看著身邊的女生都有了「喜歡一個人的秘密」。擁有「秘密」的魅力是如此強大,使我也有樣學樣的在永遠只寫了前幾頁就停止的日記上,寫了幾個會讓我偶爾想到的臉孔的名字。
  或是甚至開始想像那些臉孔擁有哪些我喜歡的特質,捏造出「不存在」的「祕密情人」。
  但,依舊,沒有喜歡。

  到了小六快畢業的某天放學後,忘了是誰,在慌亂的隊伍人潮中,在我耳邊低低呢喃了一句「欸!那個誰誰誰喜歡你!」。
  我有點驚訝、有點意外,但除此之外,對於那個喜歡我的「誰誰誰」也沒有因此產生特別的感覺。我甚至有點生氣,這種事情為什麼是從「第三者」的口中得知,搞得好像我是全世界最後才知道這件事情的人。
  這顯得我好像很愚蠢,也顯得「那個誰」很懦弱。
  我轉過頭,對著自以為熱心助人、實為愛管閒事又八卦的人說:「除非他親口告訴我,否則我只會當這是一則謠言。」
  隔天,我一如往常對待身邊周遭的所有人事物,包括那個「他」。
  昨天的事,就像一則別人的謠言,風一吹,時間一久
,大家也就忘了。
  後來,發生了一些插曲,不過,那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現在的我們,變成了比「謠言」發生之前,更好、更熟的朋友。

  升上國中不久之後,我知道有個男生會在上課偷偷看我、照相時趁機搭我的肩,甚至在全班一起伸出手高喊加油的時候,算準時間把手放在我的手上面,結束時還默默的出現在我身邊說:「你的手好冰。」
  不知道別人會怎麼看待這段故事。
  但對我來說,我當下只覺得這種被人在意的方式,好粗糙,好幼稚,好噁心。

  不知道是好巧,還是好不巧,我竟然跟他上了同個高中。
  我家和他家只差一站捷運站。一開始是在捷運上巧遇,搭了同一班捷運上學。漸漸地,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開始跑到我家附近的捷運站搭車。那陣子幾乎每週都要有幾次一起上學。
  接著,他開始和我借東西,從鏡子、課本借到考卷,每次都拖到星期五放學才肯還我,然後又藉機跟著我搭捷運回去家裡附近的補習班。
  
  我知道他喜歡我。
  老實說,雖然他長的不好看,但他有股莫名的自信,蠻幽默的,說話很好笑,常常戳中我的笑點。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我明知道他喜歡我,卻還是不會刻意避開或拒絕。
  因為我不希望因此而失去一個「我還蠻喜歡的朋友」。至少在他開口說破以前。

  但我知道我們絕對不可能在一起。
  別問我為什麼我覺既然覺得他幽默風趣、說話好笑,卻認為我不會喜歡上他。
  事實上,我甚至一度懷疑我也許曾經有「喜歡過」他。
  我承認,有時,我的眼睛會有意無意的在人滿為患的學生餐廳尋找他的身影,會有點期待他傳給我的簡訊、打給我的電話,斟酌著要用什麼字句、什麼語調怎麼回覆才對,不時回想起一些他貼心的小舉動,像是護著我過馬路、在我買東西手忙腳亂的時候幫我提袋子。
  如果這些事情代表的是喜歡,那麼,是的,我必須說,我「曾經喜歡過他」。
  但是,我也必須說,我們還是不可能在一起。
  
  「為什麼?」我這麼問自己。
  「因為他不夠高、也不夠好看。」
  
  至此之後,我才發現自己對「男朋友」是有具體的實際標準的。
  也許,像愛情這種沒有邏輯也無法約束的心理感覺不能控制,我無法控制自己能喜歡誰、不喜歡誰,但至少,我能控制我的男朋友長什麼樣子、多高、有沒有自己的品味,還有我跟他在一起的具體理由。
  意思就是,就算他喜歡我、我喜歡他,但未達標準……抱歉,我們依舊還是不能在一起。
  心裡的感情是一回事,但「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太確定這算不算是一種近幾病態的理性,還是只是單純的外貌協會。
  但我能確定的是,「喜歡」這種感情,似乎不足以讓我放棄,放棄「自己對於未來另一半的幻想」的堅持及講究。
  我不願意讓人認為我是外貌協會,更不願意讓人知道我會沒有邏輯、沒有理由的喜歡上這樣一個「不合理的選擇」。
  好像這樣就顯得,我因為喜歡,而失去了對某種自我的堅持。
  「我的」男朋友,所以也是某種「自我」吧,我想。
  與其要我這樣坦承自己因為喜歡而失去了「理智」,那我選擇不去面對、不去承認。

  於是,我便選擇性的忽略、消滅所有我在意他的事實,試圖欺騙自己,騙自己從來沒有在意、更沒有喜歡過他。
  騙著騙著,時間一久,自己便「忘記了」這些細瑣但真確的事實,更不會「知道」自己喜歡過他了。
  騙過自己,也就沒有人騙不了。

  所以喜歡是什麼感覺? 我真的「不知道」。


  至於關於那個男生的後來呢?
  後來,我們為了要不要把作業借給他抄而吵了一架,徹徹底底鬧翻,再也沒說過一句話。
  唉,可惜啊可惜。
  就算他始終沒開口說破,我們的友誼還是因此結束了。



  然後,終於,我遇到了,在我目前為止的人生,唯一一個讓我打從心裡承認「我喜歡他」的人。
  我們之間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故事,我甚至並不是那麼的了解他。
  但之所以能這麼賭定,是因為我現在光是想到自己沒有和他在一起、未來或許更不可能的事實,就足以讓我揪著心、沮喪個三天三夜了。
  這是我以前從未體會過的感受。
  而且只要一回想起自己或許曾經拒絕過他的那段記憶,又會遺憾自責到沒有勇氣寫下這段故事,因為我沒有足夠勇氣去面對那沉重痛苦的過錯。可能是因為我,讓我們的命運和緣分從此凍結、停留在那個時間點,擦身而過,不再相交,。

  我和他是同一個高中社團的社員。
  一開始我跟他一點都不熟,甚至還覺得他很寡言,脾氣有點古怪。
  不過漸漸的,我發現他特有的魅力,熟悉他有點冷僻的笑點。
  好吧,老實說,我真的也想不出什麼具體理由解釋我喜歡他,真的就只是一種當頭棒喝又理直氣壯的感覺。

  我們開始會在社課的時間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我們的興趣根本沒什麼交集,但我會故意找他有興趣的話題,他也會拿我喜歡但他不喜歡的東西來調侃我。
  更熟了之後,他會鬧著我玩。搶走我的東西不還給我、拍了我的肩膀又假裝沒事,都是一些老掉牙又幼稚的情節。但對現在的我來說,都是珍貴的回憶。
  也許是因為我們是個小社團,整個社裡面只有我和我的好姊妹兩個女生,我總能在其中感受到我對他是特別的。
  他有事聯繫會找我,不是我的姐妹、也不是其他男生,他說話的時候會直勾勾的看著我的眼睛,而不是其他人。
  這些事在畢業後的兩年來也從來沒變過。
  但也許都是我多想吧,因為這幾年來,我們的關係也從來都沒變過。

  扯太遠了。
  總之有一年暑假,他用即時通密我,約我一起去中山堂和其他友社的人一起參加社團活動,兩個人。
  「可是我都沒認識的」我說。
  「去就認識了啊」
  「那還有誰要去,只有我們兩個喔」
  「就當我們去約會啊」
  我不記得他確切打什麼了。
  但我當下很開心,非常開心,我都還能依稀記得當時自己的心跳有多快,呼吸有多急促。
  可是我那時沒辦法和他在一起,因為我被下了禁愛令。

  「哈哈哈 這真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我這麼回了,心想這是最迂迴又有退路的拒絕。但現在只要一回想起來我便痛心棘手,呼吸變得困難。


  我真想殺了當時的自己。


  故事結束了。
  如今我們變成了大概一年只會見到一次面的朋友。
  我們還是會偶爾聊天,但我意識到,我們再也回不去從前的那種感覺了。
  至少我在他身上找不到以前他在乎我的那種感覺。

  有趣的是,在那個當下,我其實反倒沒有這麼深刻的體會。
  反而是最近的幾年,回想起來感到特別的空虛,特別的遺憾自責,甚至有時還會夢到我們擁有兩人一起的未來。
  但諷刺的是夢境和現實是相反的兩面,醒來之後,只感受到更深刻的空虛罷了。
  有時候我也懷疑自己究竟是舊情未了,還是只是不甘心而已。
  但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能夠取代他在我心中特殊地位的人。

  
  進了大學,遇到了很多人,有跟我示好但不符標準的、有有感覺但不符標準的、有符合標準但沒什麼感覺的、有符合標準且有感覺但就是沒下文的,總之有各式各樣、形形色色的人,但也不知怎麼著,就是沒在愛情這項科目得半個學分。
  也許是我太理性,也許是我太不積極,也許是感情太難得,要天時地利還要看人和,也許我就是個注定要在校園愛情得零分的可憐學生。

  
  唉,愛情怎麼這麼難啊。


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夢 欲望 潛意識

當生活出現了一個很迫切需要填補的缺口
卻缺乏充足的材料填補 也沒有適當的時機動工
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和渴望
只能將那口子放置在那 盡量地不去注意它的存在
任憑它風吹日曬雨淋 日復一日
直到它愈發凹陷 變成了一個隨時可能塌陷、穿透的危險窟窿
每一次呼吸 幾乎都可以感受到空氣呼嘯地穿過缺口 那沁涼的刺痛
某一天的夜晚
當欲望的水滴集滿了潛意識的缸子 人體的自動修復機制正式啟動
那奮力衝破表面張力溢出缸子的第一滴水粒「嘩!」的一聲落下 綻放在雲霧繚繞的夢中
像煙火炸裂在漆黑夜空一般的璀璨奪目 絢爛繽紛
雖然因為周遭的煙霧 讓所有的感官都像隔了一層紗布般顯得遲鈍
但仍然確實是感受到了未曾能夠真實的美好
潛意識所塑造出的溫熱暫時覆蓋了現實殘酷的冰冷
虛擬的撫慰了一下那懸宕已久的缺口
只不過夢醒時分 「真實」就像是破解魔法的咒語
而那虛有似無填補好的保護膜 就像脆弱又不堪一擊的泡泡
一被如利刃般的咒語戳破 就應聲瓦解 消失得無影無蹤
獨留下空盪依舊的窟窿 任隨空氣在裡面彼此撞擊、迴盪 發出悠遠的空鳴

雖然夢裡的富足在夢醒後更凸顯了現實中的空虛
但那殘留的餘溫會暫時保存在記憶中 供人在需要的時候拿出來服用
就像嗎啡一樣 使人沉溺在幻想的甜蜜中 麻痺自己 以暫時忘卻煩惱
等到記憶漸漸褪色、失效
欲望的水滴又再次盛滿了潛意識的缸子
人體的自動修復機制又再次啟動

這次的夢 不知會是什麼樣子呢